各有关单位、各位专家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参照《关于印发〈安徽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皖科党﹝2023﹞3号)相关规定,现将省科技厅基础研究领域专家评审委员会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
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向省科技厅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0551-62655036;
省科技厅政策法规与监督处:0551-62659203;
省科技厅机关纪委:0551-62659375;
通讯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安徽路1号606、607室;
邮政编码:230091。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