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大督查激励工作的通知》(皖政办秘〔2022〕24号),现将2023年度省重大新兴产业基地、重大新兴产业工程和重大新兴产业专项实施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督查激励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月9日前向省发展改革委产业发展处反映,反映方式以来人或署名来信(包括电子信函),对匿名方式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拟激励市:合肥市、池州市
拟激励县(市、区):合肥市包河区、芜湖市湾沚区、芜湖市弋江区
监督联系电话:省发展改革委产业处:0551—62602734
省发展改革委机关党委(机关纪委):0551—6260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