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的部署和要求,近日,省科技厅印发了《关于开展2020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实行“不见面”全流程网上办理,科技管理部门在线审查、推荐。
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可登录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注册基本信息,在线填写企业资产总额、销售收入、研发费用、科技人员数等信息,自主进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各市科技管理部门可在线进行企业评价信息的形式审查和推荐,省科技厅分批次按月公示发布,经公布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可在线实时查询入库登记编号。
2017年,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以来,我省积极宣传贯彻评价办法,建立健全评价机构,完善评价工作机制,引导入库企业做好研发项目管理和研发费用归集,为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打基础。2019年全省共评价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4723家,2018年度研发费用总额达104.3亿元,主营业务收入1308.7亿元,占比7.9%;企业科技人员占比为29.9%,中高级职称人数占比达23.4%;取得I类知识产权9066件,II类知识产权4013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