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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发展改革委(机关、省委军民融合办、省能源局、省合作办)2019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加试)、体检考察等工作公告

作者:转载 日期:2019-10-25 10:15:00 点击数:

      根据《2019年度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皖组办字〔2019〕41号)等有关规定,现将省发展改革委[含委机关、省委军民融合办、省能源局(省煤炭工业办)、省合作交流办、省煤矿安全监管技术中心]2019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加试)、体检考察等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面试(加试)人选确定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面试人选与遴选职位计划数3∶1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须加试的职位,遴选计划1-2人的,面试(加试)人选与职位计划的比例为6:1;3人以上的,面试(加试)人选与职位计划的比例为5:1。面试(加试)人选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19年10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各职位资格复审地点如下:

1.省发展改革委30032、30033职位:省发展改革委人事教育处(合肥市中山路1号省行政中心1号楼西546室)。

2.省委军民融合办300034、30035职位:省委军民融合办综合处(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463号三楼311室)。

3.省发展改革委省合作交流办300036、300037职位:省合作交流办综合处(合肥市中山路1号省行政中心2号楼东2023室)。

4.省能源局(省煤炭工业办)30040、30041、30042职位:省能源局(省煤炭工业办)综合处(合肥市中山路1号省行政中心2号楼东3038室)。

5.省能源局省煤矿安全监管技术中心30043、30044、30046职位:省能源局(省煤炭工业办)综合处(合肥市中山路1号省行政中心2号楼东3038室)。

(三)资格复审要求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      

任免机关签署报考意见并加盖党组(党委)公章的网上报名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寸彩色照片1张(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底)。

2.本人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以选调生身份报考的,还需提供选调生身份证明材料。

3.本人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3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4.本人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证明材料。

5.由下级机关转任到本级机关的,还须出具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证明。

6.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或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以及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面试(加试)资格。由此出现缺额的,按照同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后如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对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加试)人选,发给《面试(加试)通知书》。

二、面试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9年11月9日,具体时间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具体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参加面试人员请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于当日上午7:3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报到地点见《面试通知书》),未按时报到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每位考生面试时间15分钟。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面试顺序,依次面试。进入面试考场答题时只报面试序号,不得透露本人姓名等信息。

考官组配备7名考官(含主考、副主考各1名)和3名工作人员(监督员、计时员、计分员各1名)。其中,外聘考官不少于二分之一,由省委组织部负责选派。

(三)面试成绩

面试满分为100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值的平均分即为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经面试工作人员(监督员、计分员)签字确认后,由主考官审核签字并当场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遴选职位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或当天该考场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三、加试

按照《2019年度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和职位表》规定,省发展改革委30032、30033职位和省能源局(省煤炭工业办公室)30042职位需进行加试。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加试时间:2019年11月10日。

加试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加试具体地点见《面试(加试)通知书》)。

加试内容和方式:宏观经济综合分析,采取实地调研撰写相关材料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成绩合成:加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为面试合成成绩。

参加加试人员请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加试)通知书》,于当日上午7:30前到加试地点报到(报到地点见《面试(加试)通知书》),未按时报到参加加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考察

面试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或面试合成成绩)按照6:4的比例,合成确定考试综合成绩。体检、考察对象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差额确定。30032、30033职位各差额2人;30034、30035、30036、30037、30040、30041、30042、30043、30044、30046职位,各差额1人。体检、考察对象缺额的,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共不得超过两次。

体检由省发展改革委、省委军民融合办、省能源局(省煤炭工业办)、省合作交流办统一安排,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根据体检情况,由省发展改革委、省委军民融合办、省能源局(省煤炭工业办)、省合作交流办成立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情况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倾向有问题、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省直机关,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

五、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省发展改革委党组、省能源局党组研究后拟定遴选人员,经省委组织部审定后,分别在有关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可领取报到通知书。考生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考生诚信记录。

对遴选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其在原单位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

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加试)、体检考察工作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下,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委军民融合办、省能源局(省煤炭工作办)、省合作交流办具体组织实施。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遵守保密、回避等有关规定,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自觉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1—62601418(省发展改革委机关职位)

                  0551—64697663(省委军民融合办职位)

                  0551—62602532(省合作交流办职位)

                  0551—63609416(省能源局及省煤监中心职位)

        监督电话:0551—62602183(驻委纪检监察组)

                  0551—62602762(省发展改革委机关纪委)

 

      附件:省发展改革委(机关、融合办、合作办、能源局、煤监中心)2019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加试)人选.xls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2019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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