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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公示

作者:转载 日期:2020-02-24 13:27:00 点击数: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省审计厅转发财政部等五部委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的紧急通知》(皖财金〔2020〕98号,以下简称《紧急通知》)精神,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经济和信息化厅17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密切协作,在对前一批报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以下简称“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认真复核的基础上,经筛选审核,进一步提供了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并请省国资委、省供销社等负责审查提供了相关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

    现将各市人民政府及省国资委、省供销社审核同意的新一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对于公示无异议的,省发展改革委将按照《紧急通知》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规范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20〕115号)要求,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或备案。

    公示时间:2020年2月24日—26日。如发现名单中企业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生产经营活动与疫情防控不相关等问题,在公示期间,请向省发展改革委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处反映,并提供必要的材料。反映方式以电话、电子信函(署名来信)等,对匿名方式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551-62601950(省发展改革委),0551-62871937(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电子邮箱:ahsfgwczjrc@126.com

    附件下载:安徽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第二批).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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