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3年省级节能减碳专项资金补助市县资金安排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向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资处反映,反映方式以来人或署名来信(包括电子信函),对匿名方式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具体安排见附件。
承办处室:省发展改革委环资处
邮政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中山路1号省发展改革委环资处
邮政编码:230091
联系电话:0551-62603215
电子邮箱:ahhzzy@163.com
附件-2023年省级节能减碳专项资金补助市县资金安排.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