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省直管试点县发展改革委:
为保障纺织企业用棉需要,国家发展改革委今年将发放一定数量的棉花关税配额外优惠关税税率进口配额(简称棉花进口滑准税配额)。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19年第3号)要求,为做好我省2019年棉花进口滑准税配额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领条件
2019年棉花进口滑准税配额申请者基本条件为:2019年4月1日前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纳税记录和诚信情况;2017年以来在海关等方面无违法违规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受惩黑名单。在具备上述条件的前提下,申请者还必须为纺纱设备(自有)5万锭及以上的棉纺企业。
二、申请材料
各地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及时通知并指导企业认真准备申报材料。
1.2019年棉花进口滑准税配额申请表,电子版可从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www.ndrc.gov.cn)---政策发布中心---公告栏下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2018年棉纱、棉布等棉制品的销售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一张。
4.企业出具的承诺函,承诺2017年以来在海关等方面无违法违规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受惩黑名单,没有违反《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的行为,所申报材料真实。
上述材料均需要企业加盖公章。
三、申报时间
请各地于4月30日前将申报文件和材料(文件和申请表一式三份,其余材料一式两份)报送省政务服务中心省发展改革委窗口(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联系电话:0551-62999756)。
四、其他要求
1.申请者对其提交申请材料和信息的真实性承担主体责任,不得有任何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
2.申请者通过使用获得的棉花进口滑准税配额进口的货物由本企业加工经营,不得转卖。
3.获得棉花进口滑准税配额的企业要积极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省发展改革委开展棉花进口滑准税配额申请、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及时如实提供检查所需资料数据。
对虚假申报或拒不履行承诺的申请者,有关部门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适时采取联合惩戒措施。对虚假填报申请表、伪造有关资料骗取棉花进口滑准税配额、以及未按规定开展进口业务的,将收缴其配额证,并依规限制其今后申请棉花进口关税配额和滑准税配额。对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关税配额外优惠关税税率进口棉花配额证》的,将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
附件下载:附件1:2019年棉花进口滑准税配额申请表.doc
附件下载:附件2:安徽省2019年棉花进口滑准配额申请汇总表.xls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