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能源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全省“十四五”电力可靠供应。根据国家能源局相关要求,经征询相关市及企业意见,现将安徽省自用煤电项目调整情况公示如下:
拟取消项目为华能巢湖电厂二期项目,建设内容为2台66万千瓦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建设地点合肥市巢湖市,主要投资方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拟替代项目为淮南潘集电厂项目,建设内容为2台66万千瓦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建设地点淮南市潘集区,主要投资方淮河能源控股公司。
公示时间:2020年4月20日至4月24日(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省能源局电力产业发展处反映。
联系电话:0551-63609463;电子信箱:NYJDLC@126.com。